根据沪人考〔2024〕20号文件《关于做好上海市2024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》,以及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人社厅发〔2024〕1号),以下是2024年一级建造师的报考条件:
一、基本要求
1、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;
2、取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;
3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。
二、专业要求
1、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以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全部科目的考试:
2、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;
3、取得工学门类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,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;
4、取得工学门类、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,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;
5、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,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。
三、免试部分科目条件
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,且取得建设部颁发的《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》,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,可免试《建设工程经济》和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》2个科目,只参加《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》和《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》2个科目的考试:
1、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后,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
2、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以及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;
2、考生须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,如发现虚假信息,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考试成绩;
3、具体报名时间、地点及相关事宜,请密切关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官方通知。
请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报名,确保报名材料齐全、真实有效,以便顺利参加考试。